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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科律师

云南正圣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人身伤害/交通事故

58岁女性 农民 在农村有工商营业执照小工厂工作时受伤 ,从未缴纳过职工工伤养老医疗保险,刚去上班不到两个月。立案人身损害被法院驳回告知属于工伤现在走工伤,工伤认定书已经下来。请问律师,这种情况的工伤赔偿标准和正常工伤赔偿有无区别。忘能详答!不胜感激!地点江苏省淮安市

既然你申请工伤认定并且已经被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受伤的情形属于工伤,那么你所在的这个小工厂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你相关工伤保险待遇。有营业执照的这个小工厂未给你缴纳工伤保险,由这个小工厂进行赔偿,赔偿的项目并不会因为工厂未缴纳工伤保险而减少,只不过未交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赔付责任,而缴纳了工伤保险则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部分,用人单位支付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