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您帮帮我,他是个大队书记,我俩在一起18年了,他有老婆,没离婚。大我20岁,我俩有个15岁儿子长话短说。他55了,现在这几年脾气越来越暴躁,对我经常打骂。找茬。拳打脚踢。说要弄死我。拿我手机。报警机会都没有。他势力大,我不敢惹。我俩正月份签署协议分手。说房子给我。他搬走。现在半年了。也不搬走。喝酒不顺心。就对我家庭暴力。恶语伤人。一个嘴巴一个嘴巴打。我该咋么办呢。今天打我孩子在身边。孩子自己冷漠了,就当没看见一样。玩手机游戏。他说儿子走咱俩住宾馆去,孩子跟他走了,他又反回来。继续打我。用脚踹。拳头打,一个嘴巴一个嘴巴扇。
答首先,你俩的关系属于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不需要办离婚手续也不需要到法院起诉解除,你可以离开他。其次,他打你,完全可以通过打电话或者亲自到派出所报案。三,你们同居期间如果有财产纠缠不清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处理。四、你俩共同生育的孩子15岁了,他自己有权利选择和谁一起共同生活,如果他选择和你一起共同生活,男方有义务支付抚养费直到孩子满18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