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我广东嫁上海来的,在物业工作,他在拆迁办工作,有是孩子五岁,我们离婚,孩子抚养权给谁,他家条件比我好。但他父母都六十多了。
答如果双方都子女抚养权的,法院会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都可能作为参考,包括经济条件、住房条件、收入、文化、学历、修养、品德、性情、对子女的照顾及亲密程度、现有生活环境等因素。同时如果有以下特殊情况,可作为法院参考的重要依据:
1、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
2、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
3、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事实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或者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
4、还要看哪一方更需要孩子,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