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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超律师

安徽潮平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合同纠纷/财产纠纷/交通事故/医疗纠纷

我被人打了,想要他赔偿

经过住院,要有病历,要有公安派出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才能到法院起诉

您好,我想咨询下,16年5月15日经朋友介绍入职某家企业担任财务人员,并在税务局系统内登记为该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同年6月30日被通知解散,6月的工资未支付。当时看在朋友的面子上未进行追究处理。但于前几天发现我在国税系统内还是担任这家企业的财务负责人。该企业并未去做变更处理,仍然使用我的信息,我是否可以进行法律诉讼,并要求赔偿。谢谢!

第一工资的事可以到劳动部门维权!对于你作为他们企业财务负责人,必须要经过到工商行政部门撤销你的名字!至于赔偿没有

离婚 被告不去会怎么样 会判离婚吗 原告要求返还彩礼 会判返还吗 结婚2年

最好要去,因为你缺席,证明你放弃自己的权利,法院会根据原告的证据依法判决

申请行政复议,但是从60日又延迟30日,然后又出了中止协议,期间一直让我们撤诉和解,不给结果,想问一下,这种情况要怎么处理

协议是你的权利,如不愿意协议,要求按照法律规定走完程序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