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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永律师

江苏光剑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地产开发/财产纠纷/公司事务

工地上干活的时候突发脑溢血。工地有责任吗

如果突发脑溢血是在48小时以内死亡的话,工地用工单位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如果没有死亡,而是在工地上干活突发疾病产生医疗费用的话,那么用工单位可能只承担一部分的费用,比如没有依法缴纳医疗保险,导致他不能得到医疗赔偿的费用。

我是一个再婚女人,当年离婚时孩孑判给男方抚养,小孩重小和奶奶一起生活张大,现在二十岁了去年来到我这里,他有些事情做的不好,我好好对他讲道理,只要我好言相劝,他就不高兴几天晚上不回家,万一他有事我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你的小孩已经年满18周岁,在法律上属于完全民事责任能力人。如果他在外面有什么事的话,后果应当由他个人来承担。作为父母,你们在法律上没有承担责任的依据,当然了,你们可以在道义上承担一定责任,以减轻他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