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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祖扬律师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合同纠纷/公司事务

你好,我跟前夫草草的离婚了,没想那么多,可是离婚后我再婚,办准生证的时候人家说只能办3胎证,我跟前夫抱养了一个孩子,女儿是她姐的,户口登机是外孙女,离婚协议是女儿,可以更改吗,只有儿子,没有女儿

再婚可以办理准生证,主要符合计划生育的政策,保养的孩子符合法律规定,在派出所登记为外孙子是可以更改的,可视为登记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