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二婚,女方带一男孩,因我母亲年纪大了身边需要照顾,女方也不经常回家看望老人,及双方常因琐事吵架提出离婚。
请问孩孑在我们婚姻存续期间自小学一年级至高一时期的生活 学习 抚养方面可以主张经济及精神补尝或赔尝吗?
答继子女与亲生子女享受同样的权利,承担同样的义务,所以在你们婚姻存续期间继父母对继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继父母不仅要保证继子女的生活所需,而且要保证继子女能接受正常的教育。对于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继父母,未成年的继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继子女,有要求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经济和精神补偿是不会得到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