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和我老婆现在面临离婚,我们去年八月结婚的,现在要离婚,我老家宜春有一处房子,结婚之前没公证,财产也没公证,我问一下,现在我们离婚,我以前的房子她有分配的劝力吗?谢谢
15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因此,如果您的妻子是您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或继承的房产,则该房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如何分配这些财产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经济状况、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双方的感情状况等。建议您和您的妻子进行充分沟通,协商确定具体的分割方案,并尽可能通过协议的方式解决争端,以避免未来可能产生的纠纷。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