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4年5月4日和秦皇岛天粮集团签订了(泡芙时代)和(一之味)两个项目的烟台芝罘区代理。金额:85000。每年缴纳服务费5000元。但是第一次签订合同约定没有进行过培训。如果不想运作可申请退款50%。现在因天粮项目更新淘汰太频繁。导致我的项目都不再招商了。我不想继续合同。也没有培训过。申请退款50%。结果天粮不退。想咨询是否可以起诉
回答数:396
建议协商解决,或直接向法院起诉(联系不上当事人可申请法院公告送达)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1923 人今日律师解答 43515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