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08年协议离婚,男方分3年给我32000元,可到现在只给了2000元,现在我怎样才能要回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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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给付义务的,另一方有权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剩余款项。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权利,并且尽可能争取到有利于自己的判决结果。此外,也可以考虑与对方协商解决这个问题,通过沟通达成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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