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19年12月中旬参加工作,19年12月份开了3000,2020年1-10月份工资一直是5900,2020年10月10日因公司解散,公司应该补偿我几年工龄,一共能补偿我多少钱,是5900吗?还是按19年工资补贴算只给我3000多,2020年1-10月份就不算呢
2020-12-17 19:05您好,公司解散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这种情形导致的合同终止的原因并非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的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并且依据公司法,公司准备解散,需提前一个月召开职工大会通知员工,并出具经济补偿方案,若不提前通知,应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