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去世了,他是二婚,有一个儿子,我与他是初婚,共同育有一个女儿。我们4人共同生活了22年。老公去世前,家里为儿子买了结婚新房,首付28万,贷款10万。当时老公口头对我表了态,等女儿结婚买房时,要为女儿首付20万。儿子新房10万的贷款本来是由他公积金贷款的,儿子的信用卡有不良记录,不得已由老公贷款,现我已用共同财产还清。女儿21岁,无工作在家,身体状况不佳。现在分配遗产,女儿可以要求分配得到这20万吗?
16天前根据法律规定,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中,对子女的份额是平等的,不存在“女儿可以要求分配得到这20万”的说法。但是,如果在处理遗产的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行为,导致遗产分割不公平,可能会产生争议。 在您目前的情况中,虽然您已经用共同财产偿还了房子的贷款,但没有明确说明这笔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这笔钱确实属于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则您可以考虑通过法院诉讼来确定该部分财产的具体归属情况,并请求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分割。同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