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2019年5月份在高坪区的一个私人公司用车办理贷款,当时他们给我办理了一张工行车贷卡,贷款下放金额为37600元,分36期还款,每期还2220多,算下来加上本金一共要还79000多,利息和手续费加起来比本金还高,我已经还款17个月,现在经亲戚朋友提醒才发现这个问题,请问一下,他们这种是合法的吗?如果我现在全部一次还清的话,还需要还41000多,请问这种有什么办法降低我的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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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有没有超过36%,超过就是高利贷,可以起诉,超过百分之三十六就属于高利贷,法院会保障的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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