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婚,父母出钱买的房子,为了办贷款年限长所以用了我的名字,现不动产权证上写的是夫妻共有,我想让老公写一个证明说明是父母房产与他无关,需要去公证处公证吗?因为我是再婚,他之前有个儿子
2024-12-27 20:16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希望明确表示您对购买的房屋拥有所有权,并且不承认房子属于父母的所有权,那么建议您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一份“遗嘱”或者“声明书”,这样可以在法律层面上明确地表明您对于房产的所有权。 这份文件通常由您和您的配偶共同签署。它会详细列出关于房屋的买卖协议和相关细节,包括您作为购房者的身份,以及您如何同意将房产登记为夫妻共有的事实。这可以有效地保护您免受未来可能发生的争议,同时也可以确保您有权获得房产的相关权益。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程序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因此最好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