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于18年2月离婚,后于18年9月复婚,期间我购买了一套房子,是按首套房办理的,一年后,购房部要我补交税收,说是二套房,要二套房补税,请问,这合理吗?说明一下,老婆在我们不认识时,她自己有套房子。

2019-07-13 18:37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如果您对二套房的认定不服,您可以向房管局进行申诉。

2019-07-13 18:37:25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6489今日律师解答 49168

相关推荐
你好,请问个体出资能公证吗? 1回答
您好,自己在外地,找人代理办理临时身份证可以不是户内亲属代理吗?好朋友行吗? 1回答
刑拘期间在看守所会不会受欺负 1回答
交通事故犯罪嫌疑人自首后,其妻子有何法律义务? 1回答
不还钱起诉到法院有用吗 最终钱还可以要回来吗 他现在也是打工 1回答
老公监听老婆手机通话可以报警吗 1回答
ATM机上转账给我看了转账记录后又偷偷的撤回 算不算诈骗 1回答
男性54岁入职62岁被辞退,有经济补偿吗? 1回答
老公精神出轨了,有家暴行为,两个孩子我不想要 1回答
欠条丢了怎么向对方要钱 1回答
提前退房押金能退吗,不退违法吗 1回答
离婚后双方都有小孩探视权怎么算 1回答
你好,解除合伙关系,必须清算吗?可否先向法院提起解除合伙关系,待判决生效后再进行财产清算?谢谢! 1回答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1回答
被起诉黑名单驾驶证能扣分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