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女儿17年正月份经人介绍,认识了男方,到八月份男方搬迁,我女儿没有办结婚证,只是从我们大队部打个证明,证明她没有享受过,国家拆迁待遇,现在两个人不愿意处对象了,男方待到的(我女儿的额份能不能要回),他们家说没有,我去社区他们都说有我女儿名额,人这一辈子就有这么一回享受国家拆迁的待遇,我能起诉他家吗?胜诉率是多少?想要回属于我女儿的那份,求答案,谢谢!
9天前您好!关于您的问题,建议您先与对方进行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在诉讼过程中,具体胜诉率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案件的具体情况、证据的质量等。因此,在做出决定前,最好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此外,如果您已经找到了合适的律师,并且愿意支付相应的费用,请尽快联系他们,以便开始准备起诉所需的文件和材料。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并得到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