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借了别人的高利息钱,后还不了,由于害怕他们来找我和儿子的麻烦,还不了,他们就回第一次到期时还不了,利息在翻倍,一直翻一走,没有办法,把房子卖给他们,说好一年后我可以买回,我卖时他们说多少,就是多少,就是多少,我一套房子他给我定价16万就买去了,我借了1.5万元用了十天,利息给了四千多,在卖房时办手续的十来天,利息翻倍,又给了利息一万多,现在我买回,他要35万,请问我能讨回我的房子吗?我能找他买回我的房子,比卖时高过二、三万卖回可以吗?这是我唯一的一套房子
2025-06-13 16:06首先,您需要确认的是您的债权是否已经合法有效。如果您的债务是基于正当的合同关系并已通过法院程序得到确认,那么您可以按照法院的判决要求对方履行义务。 关于房价的问题,您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如果您认为价格过高或不合理,您可以向法庭提出异议,并争取更高的价格。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将此案件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以确保双方权益的最大化。 请记住,在任何情况下,您都应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如果您对法律有疑问,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