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在2017年3月买的房子,当时首付已经付完,其余的贷款。但是开发商内部出现了问题,买房的发票一直不能给我开具,所以答应我可以先办理入户装修。这期间正常我们这里四月份有房交会,房交会期间我们买卖房屋可以返契税,催促开发商几次它们都说等一等,并答应房交会期间指定能开具发票。可是房交会在五月末结束了,开发商却一直没开发票。知道7月份今天告诉我可以开发票了,我和开发商要说法返契税的事耽误了怎么办,开发商却不承认,并且无赖说让我赶紧配合贷款给钱,如果不配合就要对我家停水停电收房子。我想问它们有这个我权利对我收房子吗,我房子首付付了,购房合同也有,他们凭什么说什么是什么。
2021-06-24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