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老公婚前按揭买了一套房子,我跟他结婚后去公证处公证为夫妻共有财产,但是房产证是他一个人的名字,因为按揭房不能加名字的。我们现在有一个小孩,一岁半,孩子一直都是我带,孩子出生后我就辞职了,因为没有人照顾孩子。现在我们感情不好,也经常吵架,还打架,他把我的手跟脚都打淤黑了,真的不敢想象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 第一:如果我想离婚,那么房子我有份吗?可以分多少?因为好多人都说如果房产证没有我的名字我是没有份的,而且是他婚前按揭买的,所以我也没有份,真是这样吗? 第二:如果我要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我的胜算有多大?因为孩子一直都是我带孩子分不开我。
2024-12-25 12:47尊敬的读者, 关于您的问题,我可以提供以下解答。 如果您想要离婚,并且希望分割共同拥有的房产,那么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考虑将该房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证明房产是按揭购买的,并且您已经向银行支付了大部分贷款。此外,您还需要证明您对孩子的抚养和教育做出了贡献。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这通常取决于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法院的判决。如果您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作为母亲的角色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那么可能有更大的机会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根据当地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来决定。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