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年近六旬,有一儿一女,儿子尚未成家,女儿已经为人父母。哥哥患有精神病,每次犯病,哥哥的儿女就都躲起来,找不到人,联系不到。还声称不想管,担子总是甩到做弟弟的肩上。就连村委政府也并不太想接这个担子。请问这个问题是否可以对其子女上诉,强制他们照顾自己的父亲?
2025-09-05 00:08您提到的情况涉及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和责任问题,以及社会对这种情况下如何处理的责任分配。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对于精神病人,监护人应当是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如果没有这些人员,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 在您的案例中,哥哥患病后,他的儿女确实没有尽到应有的赡养义务,这可能涉及到法律责任的问题。但是,如果您的哥哥的妻子或成年子女愿意承担监护人的职责,并且符合法定条件的话,他们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请求法院指定监护人。 同时,您也提到村委会和政府可能会对此事持不同的态度。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尝试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这个问题。此外,如果您认为情况严重,建议及时向当地司法机关报告,以便相关部门能够介入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老人的利益。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在任何法律问题上,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最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