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前买了一批800元的洗衣液,以交话费送礼品的形式送给客户,但工商过来说我被厂家投诉商标侵权,要罚我一万块钱,请问合理吗?当时向工商提供了进货单和进货人姓名,号码。
2025-06-09 01:03尊敬的用户, 您提到的问题涉及商标权和商业行为。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家在销售商品时应确保其产品与商标权利人的产品不存在混淆,否则可能构成侵犯他人商标权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洗衣液与商标权利人的产品存在显著区别,并且没有误导消费者认为是其产品,那么您应该不会承担商标侵权的责任。同时,您也已经提供了进货单和进货人姓名、号码等证据,这有助于证明自己的合法来源和销售渠道。 然而,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进行分析。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情况并获取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与工商部门沟通,寻求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避免不必要的诉讼费用和时间浪费。 最后,提醒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诚实经营,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社会形象。希望您能妥善处理此事,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