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合作打卡(放小额高利贷),只有口头协议,我出十万,他出五万。(后来他说钱紧张,五万没出)。都给他负责放贷和收款,收过来就转交给我(微信和支付宝),有人要贷再我转给他,开始打卡两个月都正常的,每次收过来都转给我的(我这有帐本的),有人要再转给他打出去,两个月后就失联了,所有的钱都在他那里和外面欠的。后来有几次电话联系到了,他都说不会少我一分钱的,等帐算了就给我,但他就是不和我对帐,一下子说不在家,一下子说有事情,现在又联系不到了。律师,您说我们这样可以证明合作关系吗?这样可以起诉吗?可以说他挪用或卷钱跑了吗?他老骗我,可以说诈骗吗?
2025-10-05 02:29根据您的描述,可能存在多种情况导致无法证明合作关系或者起诉。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口头协议并不意味着合同成立,因为没有书面形式的证据。 其次,即使存在合作协议,也无法确定是否构成诈骗罪。诈骗罪通常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并且实施了欺骗手段以获取该财物。如果您的朋友只是暂时无法还款,那么可能不构成诈骗罪。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诉讼材料使用。 最后,虽然您的朋友可能一直在欺骗您,但不能据此认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如果您确实遭受了损失,可以考虑采取民事诉讼或其他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为了避免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建议在进行任何借贷活动前,详细审查对方的身份信息和信用状况,并确保所有交易都有相应的书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