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出租,马上月底到期,但出现一些租户违约问题,对方不肯协商解决,问题如下: 1租给对方五年,平均每年低于市场价一万多每年,对方曾口头承诺负责装修,到期后除了电器家具之类搬走都留给我,现在反悔说地板都要带走,但协议上当时只写了不可移动的留下,如果这样我就不会以那么低的价格租五年给对方,这样是违约了吧?怎么处理? 2协议到月底,对方应提前交房租的,现在还拖欠房租,我可以提前让他搬出去了吧? 3对方做二房东,把房子分租出去了,房子客厅被打了间隔,如果他移动装修弄坏我房子,怎么办? 以上问题,谢谢
2024-10-28 16:03您好,针对您所描述的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合同违约处理。 -首先,需要确认您与对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约定租金标准以及是否包含装修费用。如果有,则可以依据合同条款来判断对方是否构成违约。 -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说明,且您已经明确表示不接受低于市场价的租金,对方可能违反了合同中的公平原则。 提前终止租房合同。 -根据《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如承租人未按期支付租金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搬出房屋。 -由于对方一直拖欠房租,您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合同,并要求其立即搬离。 损坏赔偿。 -关于装修部分,根据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若装修物属于可移动物品,应当按照原状恢复;若装修物为不可移动物品,需由双方共同承担维修责任。具体赔偿事宜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建议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进行评估。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尽量保持冷静,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必要时能够依法解决问题。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提供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