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2020-11-15 10:06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020-11-15 10:06:50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6040今日律师解答 44677

相关推荐
请问,我跟我老公没有婚后共同财产,他婚前有7万的欠账,都没有稳定的收入,离婚后宝宝会判给谁 1回答
我是叉车工,在单位因为操作不当撞人了,现在要给我调岗到普工,请问合理嘛 1回答
亲属探监需要走什么程序 1回答
你好,请问合法的贷款最高利率是多少 1回答
赔偿款还没下来中途跟律师解约钱还能拿到吗 1回答
车祸对方没住院就检查了,然后就回家了,现在赔付要我给她误工费合理吗 1回答
请问一下濮阳起诉离婚去哪里? 1回答
女方起诉离婚传票上面被传人写谁 1回答
丧葬费子女一方不签字 1回答
个人车老板欠钱不还怎么办,不给出正规欠条,只有司机签字。 1回答
被起诉到法院没有偿还能力还被拘留么 1回答
没有交通线的情况下发生转弯直接追尾谁的责任 1回答
对方先动手,对方造成我锁骨骨折,该怎么判 1回答
怎样写欠条在法律上才有效 1回答
任性付欠1000还没还,说要起诉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