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离婚及房产问题,夫妻没离婚之前有一套房是共有的,户主是男方,之后办离婚手续后又再复婚,请问复婚后这套房还算俩人的共同财产吗?当时协议离婚时房子是归女方,但因贷款没有更名到女方名下
16天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遵循以下原则。 共同共有原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为夫妻共同所有。 平等原则。对夫妻双方平等对待,考虑双方的贡献和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分配。 自愿原则。当事人有选择权,可以协商决定如何分割财产。 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考虑到家庭的实际需要,适当照顾子女权益等。 至于您提到的情况,如果离婚时房屋尚未更名到女方名下,则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后来复婚,也不影响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地位。 因此,在复婚后,该套房屋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有权要求分割。具体分割比例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写明。如果有争议,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