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男方闪婚,在没有感情的基础下扯得证书,因为要迁户口到男方家才能多一份征收款,但是双方家庭都表明了都是看人,并不都是为了钱。那么男方也承诺了征收款第一时间到款就会打给属于女方的一份,发放下来后,他们家迟迟没有声息,家母为了此不讲原则的事情几番约见男方长辈们商讨,多次后才打了20万下来,本来一个人头费都有30.8万的一个人。现在的问题是与男方性格双方不和,对方家庭都是贫民出生没什么文化把钱也看的重,那么我协商离婚的话,我会享有一定土地补偿费吗?打过来的20万征收款男方还有权利要回去吗?
2025-03-06 03:26在您提出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已经协议离婚并达成一致意见,则关于土地补偿费的归属应当按照协议处理。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获得土地补偿费的一部分,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协议或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分配。 至于征收款,如果该款项是由您的丈夫作为共同所有者之一而得到的,那么除非有明确的约定或证据证明您对这部分财产拥有所有权,否则可能无法从该款项中取得任何利益。因此,建议您尽快与您的丈夫沟通,了解具体的分配情况,并考虑是否需要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