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石子场的工人,因为老板负债累累场子停工工资也没有按时发放,我们所有工人通过劳动仲裁把老板告上了法院。现在也到了执行厅,可执行厅的法官迟迟不给执行,我们去问他就说我们起诉的太晚,那些债主在我们之前起诉个保全了,所以他们优先要等给他们处理完才轮到我们,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我们工人的工资到底有没有优先权,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2021-06-26 11:1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资债权优先于建筑工程承包款和抵押权”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