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仓库租给一个人,合同签了两年,租金是押一付六,他们现在租用了半年在没有和我商量的情况下不续租了,他们想用押金抵掉违约金,但是合同上有一条是他们如果不续租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我,否则会有合同期租金的50%作为违约金,请问这个条款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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