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11月9日伙同一名女性,以借的名义借走本人一枚钻戒(一万二)。后电话不接信息不回。他11月25结婚,25日打电话给他弟才知道他那天结婚,发现之前借理由都是骗人,这两人是否已经构成诈骗?后怕我上门约我商量解决的方法,说分期还我,有人证,但没写字据。12月2日发现我被拉黑了,电话不接。12月五日去他家堵门,据他本人交代,戒指本是打算不还的,戒指在11月25日之前已经伙同那位女性友人去南大街克徕帝珠宝更换戒托!那枚戒指在南大街克徕帝珠宝购入。发票保值协议都在本人这,他们在本人未到场的情况下不需要本人任何证件就已更换,是否可以能否告克徕帝珠宝过失方,审查不严,在本人追讨戒指的过程中给我带来困难?
2017-12-06 06:55由于涉及标的或赔偿数额较小,维权成本相对较高,从实践操作角度讲,建议尽量协商解决,若不考虑维权成本问题可直接向法院起诉。建议您直接致电*******106,将有专职律师免费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