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丈夫长期酗酒,影响了我和孩子的生活与学习。所以我想起诉离婚。2000年结婚的房子是他父母所买,我出的装修费用,而且没要彩礼。这套房已出售,35万房款在我手里。15年办理了假离婚,贷款15万买了现房。现在我想起诉离婚,把能分得的财产都给儿子名下,请问我大概能分到多少财产?
2024-12-08 04:21您好,关于您的问题,具体分割财产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情况; 您对家庭和孩子的贡献程度; 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综合考量双方的经济状况、子女抚养权等因素来确定分割比例。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因为已经出售,其价值可能不再适用于分割。至于贷款购买的现房,由于是通过假离婚的方式获得的,因此该部分房产也可能会成为争议点。 对于能够分得的财产份额,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分析和计算。他们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具体情况为您提供具体的财产分割方案,并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 同时,考虑到您可能面临的是复杂的法律程序,建议尽早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祝您早日解决家庭纠纷,实现幸福美满的家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