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前年我定婚因为点事闹别扭了不再联系 男方父母也没打电话 就这样他的父母也没有说要钱 在他那边把我说的毁我清白说我不干净怎样怎样我家里这边什么话都没有说就这样半年后回家过年他的父母也没有打电话要钱 回到家他们说男方订好了 就这样他们要钱 我也没说不给 我让他儿子来拿 就是不拿 说不要了 就这样又一年回家过年他家里人又来要钱我也说不是不给他就是叫他儿子来拿这个钱 现在他儿子不回来 他父母说要告我 我现在是给还是不会
2021-01-28 11:12对于礼金如何处理,以往的司法解释较为笼统,大概处理原则是礼金是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结婚时间尚短,可以“酌情”返还,如果结婚时间已较长,则返还的可能性不大了。此次制订的解释 (二),规定的更为具体,明确有三种情况可以请求返还: 其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其二: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其三:礼金是婚前给付的,并且给付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既便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如此明确,仍存在法律问题。诚然,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便已经在一起同居了,礼金仍然可以返还,甚至可以说是全部返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你们双方虽然订婚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两人分手后婚约解除,按照法律规定,受赠人应当将受赠物返还给赠与人。所以,如果男方要求女方返还订婚礼金及财物,女方应当返还。若对方拒不返还,男方可以以婚约财产纠纷名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彩金的问题在实际的法律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的。通常情况下如果彩金已经给到对方并且已经用做了共同生活中去使用的,可以算作是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需要进行返还,但是即使法律中作出了规定,实际执行时还是有很多问题选哟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