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写的女方净身出户,女方的房产归男方所有,女方还给孩子每月500抚养费,女方给了三年钱后剩下的想等到孩子18岁时一次性给孩子可以吗??男方非要让女方把抚养费给男方,女方可以拒绝他的请求吗?如果男方去起诉法院会受理吗??
9天前关于您提到的离婚协议中的条款,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并且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子女抚养权和赡养费用的分配通常是基于公平原则来确定的。 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要求不合理或者不公平,您可以考虑与对方协商或寻求调解解决争议。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您有权向法院申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至于是否可以让女方等到孩子18岁再一次性支付抚养费,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来说,在某些情况下,例如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延迟支付可能是一个可行的选择。然而,这也可能增加您的负担,因此最好在做出决定之前仔细考虑。 最后,关于被告方要求原告支付抚养费的问题,如果该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比如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那么法院可能会驳回这种请求。不过,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