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有四个儿子,老二10多年前去世,老二媳妇和老二女儿就一直没在回老家看看爷爷奶奶,爷爷在9年前去世了,现在老家房屋拆迁,老二媳妇和女儿把奶奶和三个儿子告上法庭争夺老人居住的房屋,目前案件还在处理当中。想要咨询一下已经签订房屋拆迁合同写的是奶奶的名字,并且做了遗嘱公证房屋留个现在的三个儿子,将来房屋买卖或者过户有没有老二媳妇或者老二女儿的份额
2025-03-30 11:04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老二的女儿和女婿(即老二的儿子)在法定继承中享有同等权利,那么他们有权要求分得一部分房屋的补偿款。同时,由于老二的女儿已经通过遗嘱公证将房屋留给老二,因此她没有义务分担房屋的补偿款。 然而,如果老二的女儿和女婿认为自己也有权获得部分补偿款,他们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考虑遗产分割的原则来确定他们的权益。此外,如果老二的女儿和女婿与老二的儿子存在争议,法院可能需要调解或判决来解决这一问题。 总的来说,在这种情况下,老二的女儿和女婿应该首先与老二的儿子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共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他们可以考虑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