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4年3月20号经人担保借二十万给他人,月息2分,月付,有借剧,担保人与借款人有签名,当时分二次给的钱,现金一万,转帐给担保人一十九万,现有转帐条,不很清晰但还看得见,后因一年没有归还,于2015到2016年每年重新写借剧,到2017年3月20到期,打电话不接,找到人各种理由推脱,现有半年利息未付,借款人又找不到,担保人在株洲,请问我该怎么办?
2024-09-04 06:50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来解决您的债务问题。 与借款人的代理人或直接联系借款人。尝试协商还款计划,并确保所有协议都得到书面确认。 如果无法通过谈判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之前,最好先收集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欠款证明和借贷合同的副本等。 在起诉前,尽量了解借款人的财务状况,以便评估可能的胜诉结果。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如调解或申请执行令等方式。 如果担保人是个人,则应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财产证明,以确定是否有足够的资产用于偿还债务。如果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可以考虑将他们作为被告进行起诉。 最后,建议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处理相关事宜,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