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 我和妻子离婚了,有个女儿,离婚时女儿的抚养权在我手里,房产在我自己名下,离婚协议房产归我,孩子的抚养权归我,一年后我将女儿的抚养权给女方了,并将一处底商和正在营业的家纺商店赠与前妻(住宅在银行做抵押贷款了,有前妻还款),还没有过户,在镇里律师事务所做的见证,赠与的目的是想着以后能好好的一起过,但是没有落实到赠与协议上,现在女方不让我和孩子联系,我想将赠与的房子要回来,我想问一下,通过法律手段能要回来吗?
2024-07-06 02:16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在离婚后将女儿的抚养权转给前妻,并且赠与了一处底商和正在营业的家纺商店给她,但未办理过户手续。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抚养权的变更和财产的赠与是两个不同的法律行为,它们各自有不同的法律效力和后果。 关于抚养权,您已经将抚养权转给前妻,前妻有权决定孩子的抚养事宜,包括与您的联系。如果前妻拒绝您与孩子联系,您可以依法申请法院介入,要求恢复或调整抚养权。 至于赠与的房产,由于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赠与物未交付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您的情况较为复杂,因为您已经进行了律师事务所的见证,这可能被视为赠与行为的一部分证明。如果赠与行为已经完成,或者您已经以其他方式表明了赠与的意愿,那么撤销赠与可能会比较困难。 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律师,提供更详细的信息和证据,以便律师能够更准确地评估您的情况并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律师可以帮助您分析赠与行为的法律效力,以及是否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赠与或要求过户。同时,律师也可以协助您处理与前妻关于孩子抚养权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