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荣盛买的房子,交房三个月后我去收拾房子发现可视对讲不好使,我试着用手拽了一下线是插进去的就半米长,物业经理过来说当时为了尽快交房糊弄验收,后来维修工过来用铁丝不通就说整不了就回去了,以后我去找过几次维修工也来了都是看看就走了,到了交物业费时我去交费说一年内修不好我就不交了,现在三年过去了也没修,现在收物业费我又提他们说让我找开发商如果我起诉他们给提供证据,我问问这到底是谁的责任。我欠了三年物业费
2024-07-01 11:14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可视对讲系统的问题属于房屋交付时的质量问题。开发商有责任确保交付的房屋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包括房屋的配套设施。如果可视对讲系统在交付时就存在问题,开发商应负责维修或更换,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物业公司作为开发商的代理人或服务提供者,通常负责房屋交付后的维护工作。如果物业公司未能及时解决问题,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物业公司的责任可能仅限于协调维修,最终责任可能还是归属于开发商。 关于物业费的问题,如果物业公司提供了基本的物业服务,您仍有义务按时支付物业费。然而,您可以与物业公司协商,将可视对讲系统的维修问题作为物业费支付的前提条件。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开发商提出维修要求,并保留相关证据,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您首先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进行沟通,明确责任归属,并尝试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您可以收集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记录、交涉记录等,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考虑到物业费的拖欠可能影响您的信用记录,建议您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妥善处理物业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