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有问题想咨询一下您,我姐夫在我姐姐不知情的情况下欠下了接近30万的贷款,(我姐姐和姐夫没有结婚证也没有办酒席)他们还有一个孩子,现在不到三岁,户口上在男方!请问这贷款我姐姐有责任么,还有孩子能要到抚养权么!
27天前首先,关于您的姐姐是否需要对姐夫所欠债务承担责任,这个问题涉及到婚姻法中的夫妻共同债务问题。如果姐夫与您的姐姐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姐夫所欠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你们姐夫与您姐姐之间并没有正式的婚姻登记手续,因此并不符合婚姻法中规定的夫妻共同债务的定义。在这种情况下,您姐夫所欠的债务可能被视为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因此他不需要向您姐姐承担偿还义务。 至于孩子能否要回抚养权的问题,这也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如果您的孩子是按照法定程序获得的,即是在法院判决后由法院直接决定的,那么这个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是可以被要求的。但是,如果孩子的父母是通过其他方式协议取得的抚养权,或者孩子的母亲因为某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抚养职责,那么可能会面临一定的困难。 总之,如果您有任何具体的法律问题或疑问,请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答案。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