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奶奶有四个儿子一个女儿,老大在我出生2年后过世,我爸是老二,我奶奶20多年一直由我爸爸抚养,最近奶奶身体不好。他们就来争夺房子,这么多年来他们没有尽过赡养老人的义务,有没有可能不给她们分房子
2024-10-03 01:37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老年人的房产继承权应当遵循“子女无过错论”原则,即即使子女对老人不尽赡养义务,也不影响其合法继承权。 在您的案例中,您奶奶生前由您父亲照顾,并且您父亲作为唯一的继承人有权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因此,除非存在以下情况。 您的父亲去世时未留下任何遗产。 您的父亲已经放弃了自己的继承权。 您的父亲因意外死亡或无法参与遗产分配。 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那么您父亲作为唯一继承人有权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同时,由于您奶奶没有留下遗嘱,她的财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如果她留下的遗产不足以支付房款,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需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而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