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二个儿子,因种种原因,父子已经缺乏信任,现父母要买一个三间垂直房,由父母出一半多,两个儿子剩余部分平分出,并且两兄弟必须公开公平公正的出钱,如有一方在父母的帮助下隐瞒出钱或者少出钱要付法律责任,口头答应房产证上会写父子三人名字,房子由父母居住并决定出租,两兄弟不得使用该房产,父母逝世后,他们所占房产份额由两兄弟平感谢老师们的付出[拥抱][拥抱]分。但是我方其中一个儿子由于种种原因已经极度不信任父母,要求把这些约定写在纸上,并去公证。问这样是否可行?或者在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先写在纸上也可以有法律效力?这样写下后,如果父母另立遗嘱把他们所占房产份额给别人是否还有用?
2017-11-08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