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生效后,原告死了怎样写变更继承人
2020-12-17 19:24您好,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有时候原告可能会因为诉讼的时间过长或者是程序过于繁杂而中途去世的情况。在这种情形下如果说民事案件已经立案了,原告死亡继承人怎样参与诉讼呢?今天华律网小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下。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当事人死亡的,应如何处理呢?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五条规定:“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 但在具体实务中,还是会出现一些适用方面的困难。比如,被告死亡的,人民法院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但是,如果被告继承人既不表示放弃继承,也不表示参加诉讼。这时,原告应当推进诉讼进程呢?根据被告死亡的时间与诉讼程序的阶段,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分别处理: 一、计划列为被告的当事人在立案前死亡的,原告应当将其继承人作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二、民事诉讼案件法院立案后,开庭前,被告死亡的,原告应当变更被告,将死亡被告的继承人变更为被告,继续进行诉讼。 三、法院开庭后判决前被告死亡的,此种情况下,原告以无变更被告的机会,但可申请撤诉,然后再以死亡被告的继承人作为被告,重新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