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教下各位律师,2016年我上诉法院诉讼离婚,因调解不能离婚,法官叫我撤诉,说开庭也是离不了,撤诉也一样,请问这样对我二次提起离婚是否有影响?
2025-10-20 04:13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您在第一次起诉时未能成功离婚,且第二次起诉时再次被驳回,这将导致您无法通过普通程序直接提起诉讼,而必须经过一审、二审直至终审阶段。因此,在第二次起诉时,即使法院认为您的理由不充分,仍然有可能判决不予支持。建议您与律师详细讨论您的具体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