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半年没办结婚证,中间男方打过女方,男方在没和女方结婚之前已经结婚但是没有结婚证,女方在结婚之前并不知情,两人结婚以后共同生活半年多,女方不想跟他在一起过日子了,当时订婚给了一万五,结婚给了十八万,订婚的时候三金大概两万多,现在不想在一起了应该给他多少钱
2025-08-03 15:07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如果当事人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可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对方于半年前结婚,并且在结婚后一起生活了大约半年的时间。在此期间,您曾向对方支付了约18万元作为“订婚”费用(具体金额未知),同时,您还为对方提供了价值约为3万元左右的“三金”(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 鉴于上述事实,如果您决定与对方结束这段关系并要求对方返还相应的财产,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订婚费。您已明确表示愿意与对方结为夫妇,因此订婚费用应被视为对您个人的赠予或投资,并不应视为属于对方的财产。 三金。由于这些物品的价值无法确定,但考虑到其通常是用于庆祝婚礼的重要物品,因此,对于这些物品的价值,您有权要求对方予以补偿或者折价退还。 其他财物。如果还有其他财物被认定为您的财产,则您也有权要求对方返还。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最好能够通过协商解决争议,避免诉讼带来的额外成本和不确定性。若协商不成,建议寻求法律帮助,由专业人士进行调解或代理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