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离婚,协议书上标注信用卡归男方所偿还,标记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现在还没还怎么办,
2025-06-02 03:09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对债务的处理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在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约定一方或双方以共同财产偿还债务,但这种约定必须是书面形式,并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记载。 如果在离婚协议书中没有明确规定,或者协议书中没有明确记载信用卡还款期限,则视为女方(即前夫)需要承担信用卡还款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即前妻)应当按照协议中的约定时间及时偿还债务。如果没有按期偿还,女方可能面临被起诉的风险,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即使在离婚协议中没有规定具体的还款期限,女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要求前夫履行还款义务,如提起诉讼等。因此,建议你与前夫进行沟通,了解他的具体还款情况和意愿,并尽快采取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需要考虑是否有必要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