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现在是肝硬化晚期,我们结婚26年了,有一个女儿24岁未婚,房屋是回迁房还没有房产证,他父母健在,我想知道老公病故后,房产证怎样才能归我个人名下或着女儿名下。期盼您的帮助,谢谢
2025-07-27 16:22首先,非常抱歉听到您丈夫的病情。关于房产证的问题,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来确定。 在中国,如果您的丈夫生前没有遗嘱指定房产继承人,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您的丈夫去世后,房产应该由您和您的女儿共同继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产是在回迁房的情况下购买的,并且已经取得房产证,则房产的所有权可能属于回迁单位所有,而不仅仅是您和您的女儿。在这种情况下,您和您的女儿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程序来争取对该房产的继承权。 此外,如果您希望将房产更改为个人名义或者女儿名义下的所有权,可能还需要考虑是否符合当地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关的税费和手续费用等。 最后,请记得及时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