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女儿在14年领结婚证后,男方家买房登记在他们小两口名下,现在他们闹离婚,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怎么分,宝宝是丫头,现在三周多会判给谁,宝宝生下来就一直是我带的,新的婚姻法是怎么判谢谢
4天前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所提出的问题,我会尽力为您解答。 首先,根据最新的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共同拥有婚前和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该房产是在你们领取结婚证之前由男方父母出资购房,并且登记在你们的名义上,那么这房产应视为你们共同所有。但是,如果房产是由男方父母出资购买,且购房合同中明确注明为个人所有,则房产归男方所有,不被视为共同财产。 至于宝宝的归属权,新婚姻法并没有直接的规定。一般而言,法院会在判决时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生活条件等。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的判决结果,请咨询专业的家庭法律专家或律师。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解释,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