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某公司定向生,2011年入职时,单位文件上有新分配的毕业生有房屋补助和生活补助,单位以我是定向生为由,加上了定向生除外这几句话!六年后,单位减员分流,经协商我已经离职进入另一家企业,我以违反同工同酬为由把原单位告到了劳动仲裁,要求劳动仲裁补偿当年的住房补助和生活补助!单位答辩称:我是定向生,在学校单位已经花钱了,按照文件是不需要给的,同时,单位要求我返还定向时的学费七万元!请问律师,我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我是经协商分流站岗的,单位要求我返还学费是否违法?
2017-12-02 21:22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