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3年左右拆的迁!当时每个人拿了一万五!老公2012年去世了!请问他以前没拿完的人口钱现在还能拿到吗
2024-07-22 21:08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拆迁补偿款属于个人财产。因此,如果您的丈夫在2003年左右拆迁时已经领取了相应的补偿金,并且这些款项没有被分割或者转移给他人,则该款项应该归您所有。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获得这部分款项,建议您直接向相关政府部门或法院申请确认其权利。 同时,由于您和您的前夫离婚后,婚姻关系已终结,您可以单独主张自己的权益。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您可能需要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