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被楼上跑水给淹了,家里已经没办法住了,电脑,地板,沙发,客厅吊灯,房顶大白都无法使用了,我要求赔偿13000元,对方只给10000元,这种情况即使打官司,到最后即使我胜诉了,也不一定会拿到赔偿,而且还要支付5000元律师费,并且对方如果在强制执行的情况下也可能不赔偿,我该怎么办?难道只能认倒霉了吗?
7天前首先,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有权向对方索赔损失。您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尝试达成和解协议。如果双方无法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那么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收集证据证明您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用、家具损坏的修复费用等。此外,如果您聘请了律师,律师可能会收取一定的费用,但通常情况下,在成功获得赔偿后,这部分费用是可以从赔偿款中扣除的。 最终的结果将取决于法院的裁决。如果被告方确实存在过错并因此导致了您的损失,那么法院很可能会支持您的请求。然而,如果法院认为您的损失是由于意外事故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引起的,则可能不会支持您的全部请求。 最后,虽然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您胜诉了,也无法保证一定能够得到全额赔偿。但是,通过积极准备和寻求帮助,您仍然有机会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