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问下你们,因是兄妹关系借钱一案,法院判我无效,是兄借给妹的,因兄妹感情一直很好,自从97年他们结了婚也是很好的,她就向我借钱直到16年离婚我也不知道,19年才知道,我妹离婚以后查出是乳腺癌,我问了她,那你们欠下的责务谁还,因家里的财产全部我不要责务由男方一人承担,我是净身出户,然后我都急了,问了男方都承认,自从我妹妹过世了,打电活也不接了,我妹在之前也有录音证据的,过世之后也有录音证据,他本人都承认有,那这种不算证据吗?因为是兄妹关系才没有写下借条,在永音中也提到借条的事,写与写都没关系的,我会还的,我还不起,由我儿子还,我都踉他说了,所以他没写字条,我妹过世了,打电话也不接了,
2022-06-16 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