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咨询您个问题,关于我是现在做的公司员工,借给公司5.5万元,公司法人是移民到加拿大的,如果公司破产了,老板会不会还员工借给公司的这个债务,我借给公司的钱能要的回来吗? 公司财务以公司名义打借条给我了的(借条上有写按照9%的年率利息给我,每个月利息都有到账),盖的有公章,这个有法律效应吗
2025-03-06 04:06首先,您的情况可能涉及的是借贷关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借款人和贷款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双方均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您的情况下,公司法人作为借款人的身份存在疑问。由于您提到的“法人是移民到加拿大”的信息,这可能意味着该法人可能不具备中国国籍或在中国没有住所。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即您)是否能够通过法律程序要求还款,以及还款金额能否得到保障,可能会受到一些限制。 对于公司破产的情况,一般来说,债权人(包括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以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保障。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需要考虑许多因素,例如破产程序的适用范围、破产企业的资产状况等。 至于公司财务出具的借条及每月利息的记录,这些文件通常被视为证明借款事实的重要证据之一。然而,如果您怀疑公司财务的行为不合法或者存在其他疑点,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或咨询专业人士,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公司已经破产,债权人仍然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追讨欠款,如采取诉讼手段、申请执行令等方式。但请注意,这种做法可能会涉及到法律风险,因此在实施之前,最好先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